第二十九章 科考(上)(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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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任何违例,官员也不与考生客气,直接逐出考场。
裴旻就亲眼看见一位仁兄将经文抄写在衣袖里层给检察官发现,直接记下姓名,赶出考场,勒令他一年不得复考。
若在别的朝代遇到这种事情,少不得入大狱受刑,但唐朝在刑法上是公认的宽松。对于这种情况,只是逐出警告一年不能复考而已。
裴旻心中想着:若日后有机会,可以在这方面提提意见。刑法宽松并不是坏事,可该严的时候还得严苛。儒皮法骨才是治国关键,尤其是科举考试这方面,更应该从严处理。毕竟这考状元考的是为国为民的父母官,靠着投机取巧而获得成功的人,若是地方任官,岂不祸害一方土地?
胡思乱想中,裴旻通过了严苛的检查,进入了考场。
看着手中的题卷,裴旻方才发现自己在幽州所参加的解试与这一次的省试完全不在一个档次的。解试考三场,分别是默写、墨义、帖经。省试也是考三场。考的却是经学、诗赋、时务。也就是说解试的三场,才能抵得上省试的第一场,内容还更加广泛。
依照唐朝以前的规定,是考一场淘汰一批人,考一场淘汰一批人。平心而论这种淘汰方法固然提升了效率,但是大大的挽杀了真正的人才。经学还好说,属于大众知识。但诗赋靠的更多的是艺术天赋,不是所有人都能掌握这门艺术的。往往考到时务的时候,真正优秀的人才已经在诗赋这一关折戟沉沙给淘汰了。
而糊名制的实施,恰恰挽回了这点。因为不是直接实名阅卷,考的是三场的总成绩,能够让严重偏科的人才有一展所长的机会。
一如以往,这一场考得是经史。
裴旻在贺府的两三月中,经过贺知章、张旭的培养,经史功底日益深厚,或许离大家宗师还有一些区别,但专家的称呼却足以担当。
面对这第一场的经史毫无半点的怯场,看了考题,略做思考,便动笔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