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就是童养媳嘛,我感觉新闻里的那家人很恶心。但又不由得想到我初中的时候,家人也打算从乡下收养一个父母双亡的女孩进我们家,还跟我说了一堆莫名的话。只是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放弃了。

由人及我,反求诸己,我产生了罪恶感。我知道,哪怕是这个时代,“童养媳”在我们看不见的地方依然存在,她们忍受着亵渎,忍受着精神上的折磨。

而我写的这个妹妹角色,是在给这种行为开脱和美化。出于讽刺的心态,我给林佳韵加上了这个设定,她是主角异父异母的妹妹,因为她是主角童养媳。

我当然并不是要歌颂童养媳这种现象,我其实是想批判,所以林佳韵过的战战兢兢,她心里有恨有惧。

但是这个设定是临时加上去的,《未来女儿》里面或许看起来就有些强行。但到了《七等分》里面,这个伏笔从一开始就埋下了。

重写《七等分》的时候,苏荷华的人设相较于林佳韵已经有了不小的调整,将“童养媳”的身份挑明的更加直白了一些。

但即使如此,一开始我也只是想简单地批评一(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