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可能把你的四肢敲碎,可能把你揍成痴呆,可能会把你扔进能被活活肛残废的黑门监狱,可能让你烙下终身残疾痛苦不堪......但是他不会杀人。

你可以认为这是一个秉承着假圣母心的中二偏执狂,当然,你也可以用更加简单的想法去理解他,因为不杀人......是他的底线。因为他想拯救这座城市......虽然这里已经被罪恶填满了,但是他总是认为,只要还有一个人能坚守着所谓的正义,那么这座城市就还有救。

好吧,其实从某种角度上来看,这是种很扭曲畸形的心理,因为那所谓的正义根本就是一种虚构出来的假象,但是也正是这种心理,让他成为了一个满身罪恶的“英雄”。

对,满身的罪恶,之前就说了,哥谭市是一个被遗弃的城市,这里只有罪恶......这里的所有人都是罪人。蝙蝠侠自然也是。他是一个法外的制裁者,没有警官证,没有逮捕令。他在黑夜之中彰显暴力,他做的一切事情都是不被法律容许的,他和所有那些怪人一样,穿着奇装异服,画着看不出面貌的妆容,甚至他比那些怪人更加的奇怪,因为他的那一身服装比任何一个超级罪犯都要炫酷得多。这么说起来,除了不杀人不抢劫之外......他似乎和他所打击的罪犯也并没有什么不同。而他不抢劫是因为他用不着去抢。所以不去杀人,似乎也就成为了唯一能拽着他不堕落下去的那根风筝弦。

是的,他的确可以杀人,他甚至每分每秒都想把那群罪犯一枪蹦了。

但是......之后呢?

杀了下一个?

再下一个?

这里可是哥谭,你如果想要清除罪恶,那么只有一种方法,就是把整个哥谭(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