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规定了所有大宗货物交易都要通过牙行,官府要从其中征税的。

朱祁镇第一次知道这个规定之后,还觉得这是一个不错的办法,卡准了经济交流的节点,能够征收大笔商税。

谁说大明不征商税?

只是而今这一套体系,已经不大行了。

而今的牙商已经从官牙过度到了私牙了。当然了代收商税的责任依旧有。

只是想想就知道,这牙商落入当地势力人家,县衙都未必能管得了,这商税还会有多少?

朱祁镇凭借个人估计,这种牙税应该是大宗货物的交易税,虽然太祖规定三十税一。但是能征收上来,以大明的经济体量,应该是一个并不必盐税少多少的赋税。

但是朱祁镇从来没有在户部的账册之中看到牙税的行列。

当然了,不是大明没有收牙税。

而是被户部列到其他之中,数量太少,以至于不值当单独列一行。

朱祁镇深刻明白了这一点。

那就是大明的问题,决计不是征不征商税的问题,而是能不能征收上来的问题,如果以大明这种,国无封建,乡有封建的现状。

不管朱祁镇,用多少妙策,也不可能将商税征收上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