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古代的劳役制度,让于谦在财政上有很大弥补,于谦一般将某一项某一段水利工程的维护分配给几个村庄。

这些村庄的男丁在农闲的时候,都要去清理维护,在汛期里去上坝看守。

当然了,于谦尽可能安排是利益相关方,这些水利工程直接关系到村子的灌溉,或者是村子的安危。如此一来,这些百姓才会卖命。

甚至不用督促。

如此一来,朝廷就可以减少很多开支了。

因为很多时候,维护堤坝,需要的是人力。

如此一来,朝廷就能将精力放在几项大工程的维护上了。

其实于谦已经做的不错,要知道整个运河体系每年维护的费用在一百万两上下。

“只是,朝廷费了这么大的精力才修好这些水利,总是要人管理的,臣几乎在每一个府都设了同知,管理水利。但是在省中,却没有人专门负责。”

朱祁镇也听出门道了,于谦的意思是设立省一级别的专门管理水利的官员。

其实在太祖皇帝制度设置之中,是没有巡抚这个职位的,而是有三个平行的机构,布政司,按察司,都指挥司。

这三者虽然以布政司为尊,但是还是平级的机构,谁也不负谁,这才有了巡抚的诞生。

但是而今巡抚的设立也并非有定制,而是有事则设,无事则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