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落实流民附籍的却是少数的。”

“逃荒”这两个字已经在后世很多人的脑海之中去除了,但却是很多百姓面对难以抵御的天灾最好的反应。

一家老小放弃家园与田地,到处乞讨。就形成了大面积的流民问题。

甚至朱祁镇下令免除山东,河南今年的赋税,其实也有这方面的原因,就是想尽一切办法,让百姓留在原地。

毕竟,虽然大明官府的黄册并不一定准确,但是最少有一个依据。

朝廷派发赈灾粮的时候,也知道该往哪里多运一些,哪里少运一些。但是百姓变成了流民,也就让朝廷对各地的受灾人数,彻底失去了掌控。

很可能造成,即便朝廷运到灾区足够的赈灾粮,也有一些灾民吃不到。因为朝廷分派赈灾粮是按照各县人口基数分配的。

但是流民聚集人数,却与朝廷分派的粮食不一致。

更不要说,流民与本地人之间争夺粮食的种种问题。

可以说,流民就是一个麻烦事,对地方官来说是霍乱之源。

大明早就有对待流民政策,就是就地附籍,就是流民到了某个地方,地方官有义务将这些流民当地落户,分配荒地,让他们在当地生活。

于谦在河北就是这样做的。

让河北在数年之内,达到了一百万户数量。

但是对于一般地方官来说,他们万万不会这样做,流民什么也没有,要将他们安置下来,需要口粮,荒地,衣食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