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祁镇感动之余,不好违逆杨溥的意思,叫了范弘,说道:“派人去杨首辅家乡,为杨家置办千亩良田,一切费用都从内库出,就是朕赏赐石首杨家的。”

范弘说道:“是。”

朱祁镇这才细细的品读,杨溥对于国事的意见。

杨溥首先表明的态度,本朝四帝知今上,祖宗法度运行日久,百弊丛生,是有改革的必要的。

这一点,朱祁镇不知道是杨溥的真心实意,还是对朱祁镇的应和。

毕竟,朱祁镇的政治态度,对大明尚书以上的官员,从来不是什么秘密。

朱祁镇继续看下去。

杨溥接着说利不百,不变法。所以他主张有限度的对大明制度进行修修补补的,而不是大规模的变法。

怎么样的修修补补,就是重修大明律。随即说出了大明律的种种弊端。或者说在司法实践上,与大明律条之间的背离。

朱祁镇从来没有想过,这一件事情。

因为朱祁镇很少接触到法律层面的问题。

没错,朱祁镇接触的问题,大多是法律解决不了的问题。比如叶留宗与邓茂七做乱,水旱蝗灾,大明律条即便写得再完美,也解决不了这样的问题。

一般法律能够解决的了的问题,朱祁镇根本不过问,按章程办就行了。

对这方面的疏忽,让他从来没有感觉到大明律是有问题的。

唯有杨溥这种长期主持朝政,对上上下下全面了解的大臣,才知道,有些律条根本实行不下去的,最典型的是太祖皇帝剥皮充草之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