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陈纲案(第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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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唯治吏,这个论断虽然是后世才有的,但是有着深刻的国学思想的,与管子之术,一脉相承。
而明代有一个习惯,对各级官员称呼用古称。
而刑部尚书的称呼,就是司寇。
徐有贞自然知道朱祁镇的心思了,那就是从严。
徐有贞双手接过这一副对联,后退行礼,说道:“请陛下放心。臣知道该怎么办了。”
徐有贞回去之后,立即去了刑部,别的不说,将各路犯官的卷宗给细细的过了一遍,最后他选出了一个目标。
就是河南舞阳县丞陈纲的案子。
徐有贞选这个案子,不是因为他大,而是因为他小。
这就是徐有贞高明之处了。
徐有贞很明白,这些案子怎么判并不重要的,重要的是皇帝要定规矩,但是官越大,关系网就越复杂。场外因素也就越多,反而不好办。
唯独陈纲案,很小。几乎是所有案子里面最小的。
但也很典型。
只要这个案子定下来了,那么朱祁镇要的规矩就定下来了。
如此一来,下面的案子怎么判,就好说的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