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卖的话,孩子只能与他们一并死罢了。

卖出去之后,纵然为人奴婢也好,进入青楼也好,虽然悲惨一生,但还是能活下去的。

在活着本身就是一个竭尽全力才能完成的任务的时候。很多事情也是无可奈何。

朱祁镇即便禁止买卖人口,就能出口成宪,让人不敢违背吗?即便如此,也断了百姓最后一条生路。

但是朱祁镇自然也不愿意在这方面以大明律的形式背书,而是之前规定人口买卖的律法都删除了。

禁止人口买卖,而今不适合,但是朱祁镇总有一要让他们适合。

当大明即便最贫穷的百姓,也不用卖儿卖女就能活下去的时候。

而这种人口买卖,就以契约为佣的形式签订,一般来说,就是双方签订一个文书,某某为某某做工多少年。如是。

但是都是虚文。

这还是有身份的。在朝廷黄册之中有登基的。这还要走一个形式,至于那些黑户,连一个形式都不用走了。

但是仅仅是这样也是不够的。

远途人口贩卖也是要成本的。毕竟大明胥吏改革之后,管理都变得严苛起来,虽然比不上洪武时代。

但也不是之前连路引都能伪造了。

原因很简单,罚脏银是归为地方财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