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七章 北京城中的税收(第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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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却上交户部的万两定额之外,大抵能有数千两纹银。”
“其四,就是香税。”
“京师之中,有不少寺庙道观,香火鼎盛,但多有贵人庇护,香税缴纳不及,臣以重法勒之,可比寻常多出数千两之多。”
朱祁镇听了,匆匆一折算,说道:“如此大兴县之中,每年最少能有三五万两,足以支撑各小吏的开支?”
于谦说道:“陛下,此事绝非善政。可用于京师,决计不可用于其他府县。否则天下百姓必苦之。臣也不过是权宜之计。”
朱祁镇自然知道了。
大明是一个标准的农业社会。
支撑朝廷开支的决大多数税收,都来自农业税。
这一点与后世不同。
可以在城市之中征收的税,并不是太多。最多不过是商税,市肆门摊税,门税,契税等少数几样。
甚至房课也是没有的。
这是于谦创建的。
但是这是京师,人员超过百万的京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