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咳咳

“城主的大人您怎么了?”

金三顺一旁的仆人急切的问。

然而金三顺没有搭理他,对于这些仆人就像是他的奴隶一样,身为主人的他对一个奴隶的对自己表示关心很不喜欢。

他金三顺以前只是一个棒子国的平民,在大隋朝征伐棒子国的时候被拉入了军中,然后靠着自己出卖同僚通风报信和窃取同僚军工贿赂上官一系列非人的勾当上了安市城的高级官员,并且取得了原城主的信任。

然后又通过自己一系列的手段在高家和棒子国主之间做双面谍,最后靠着阴谋栽赃嫁祸原城主,自己叛乱获得了如今的地位,然后他将城主的一家人杀死,目的就是为了防止有人知道他本来的面目。

也许还有自己出身的卑微在里面,越自卑的人就越阴暗。

为了让人害怕他,他不断的通过欺压百姓获得让百姓畏惧的之心,通过欺压同僚让他闲的地位崇高,巴结棒子国的大家族自己的两个上家获得上面的认可。

民间骂声一片、同僚愤怒不敢言、上面对他表面上是夸赞有加,这就是他金山顺最得意的地方。

然而,这大半辈子过去了,让他无奈的是发现,他不论怎么努力就是没有子嗣,连个女儿都没有,后来不得不收养了一个家族的婴儿继承自己的位置。

不论是找了多少的医师和女人依旧是如此,人们纷纷都在说是老天对他的惩罚,然而他却不认为是这样的,一直到了今天。

自己雪白的手帕上的那两坨血,让这个坏事做尽的恶人第一次感到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