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平说,裴熠日常骑的那匹小马叫凌云,非常矜贵,所以今晚务必要喂好,胡噜顺了毛,省得明天半道上闹脾气惹麻烦——也不知是个什么神骏,反正听上去就像是不好伺候的主儿。

腹诽过马儿,仝则心里泛起嘀咕,安平往常身体不错,并没听说有什么宿疾,赶巧明天出门,他今天却抱恙,又把差事堂皇地交给了自己。加上他曾试图挑拨自己和谢彦文的关系,仝则决定留个心眼,谨慎行事。

去到马厩,和负责看马的人闲聊两句,那人原本打了酒,正预备吃晚饭,也就没多理会这茬,只让仝则自己看着凌云吃草就是。

小少爷的坐骑身量有限,一眼望过去很好找。仝则站在马厩前,端详一刻凌云,禁不住在心里赞了一声好!

通体纯白没有一丝杂色,模样相当俊,绝对是匹纯血良驹。

此刻它正一脸傲娇,仰头打着响鼻。低下头,不情不愿地闻了闻草料,扭过身子,半天都没再动弹。

仝则忽然心念一动,走近些,伸手把旁边放着的草料挪过来,又展颜对小白马咧了咧嘴。

不知道从马的角度看过去,他这幅模样该算俊朗还是该算可笑,反正凌云斜睨他两眼,又嗅了嗅新换过的晚餐,终于低下骄傲的头,颇为斯文的吃了起来。

看来自己的被害妄想发作的挺及时,仝则蹲下身子,顺势从方才那堆草料上抓了一把,搁进衣服口袋里,看着凌云吃完晚饭,才慢悠悠溜达着往回走去。

翌日一早,仝则等人伺候了裴熠更衣,小小少年穿一身绛紫色百蝶穿花箭袖,头戴紫金冠,双颊饱满,眉目润致,很当得起他名字里那个熠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