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谈判之前。她甚至连合同都提前拟定好了。

《边走边唱》转让给京城卫视的时限是10年,后者可以将这首歌用在《唱响中华》的节目制作和宣传推广上。转让的费用是象征性的1元钱。

而作为相应的回报,《边走边唱》将由陆晨自己来演唱,京城卫视不能授权他人进行翻唱,另外京城卫视的“十一”国庆晚会,也将邀请他登台唱这首歌!

自从电视台成立以来,每年的十一国庆当夜,京城卫视都要举办庆祝晚会,虽然比不上央视的国庆晚会那么隆重,但是在国内的收视率并不低。

因此想要在这台晚会上亮相,实力和人脉都不能少。

也就是说陆晨在保留自己大部分权益的同时。获得了一次很好的露脸机会。

争取到这份合同并不容易,要知道京城卫视相对于陆晨来说,那是绝对巨无霸级别的存在,双方不可能存在对等的关系。

一首歌对京城卫视而言是可有可无的,而京城卫视却是目前陆晨出道的最重要平台,就算前者要求陆晨无条件转让版权,他其实也没有太多的选择。

但陆熙用她的诚恳和坚持。说服了以古锐为主的节目组的代表。

当然这份合同也没有超出京城卫视方面的底线,属于双方满意的双赢合同。

“合作愉快!”

签完合同之后,陆晨和古锐用力握了握手:“谢谢古总监。”

古锐握着他的手,笑道:“将来的世界都是你们这样的年轻人的,陆晨,你有一个很出色的经纪人,我很期待我们以后更多的合作。”

古锐对陆熙颇为欣赏。知道她是陆晨的姐姐之后更是惊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