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六章 场面无比尴尬(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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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所是一个独立于三大教区……现在只剩下两大了……的独立机构,拥有独立的编制,独立的财政,独立的武装力量,对所有神职者都拥有监督审判的权力。
火刑柱就是审判所最出名的东西,其次是裁决骑士,圣徽骑士,审判长,审判军,还有公正与仲裁之神。
公正与仲裁之神,才是全称,就好像天秤之神,全称平等与天秤之神,救赎女神,全称爱与救赎女神,光暗之神,全称光与阴影之神。
人们对力量与神的崇拜,能让他们编出一万种酷炫又威严的称谓。
不过神也有强弱,比如知识之神,谁都打不过,又比如不死之神,谁都打不过……
仲裁之神,就是光明众神里,那个谁都打不过的存在,它战力超群,掌握了所有神职者的审判与仲裁,是维护公正,秩序,律法的最后力量。
当然,那是指整个神力体系完美运转的时候,如今众神陨落,仲裁之神活没活着都不知道,哪还有什么公正秩序律法?
如果有,戴森这样的家伙就要第一个上火刑架,哪需要安格把他弄死?
尽管秩序崩塌,律法混乱,但审判所仍然是独立的运作机构,仍然有权审判所有的异端,也经常会出动,毕竟不出动哪来经费?
这种独立于三大教区的机构,肯定不能接受三大教区的拨款,否则很容易被人拿捏,哪里还有公正可言?
除了教庭的拨款,审判所有经费主要来源于罚没,为了经费,审判所必须努力制约教区的各种违法乱纪活动,争取挑更多的刺罚更多的款。
为了不被审判罚款,教区从上到下也必须严格约束信徒教众和神职者,以神律法典来严格要求自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