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右前爪的用途(第8/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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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我们可以用另一种方法来解决。”他说,从腰间拔出一柄匕首。
琼恩有一柄名为“风之剑”的匕首。还是在塔瑟谷时,他随梅菲斯去拜访提尔大主教,被痛扁了一顿,大约是出于安抚考虑,临告别时大主教送了他一件礼物,就是这柄匕首。据梅菲斯说,这柄“风之剑”来历非凡,乃是铸剑大师特加尔的得意之作,曾经是圣卡缪尔女士的佩剑,传承至今已历千年。风之剑锋锐无比,削铁如泥,而且更是一件“灵器”,卡缪尔曾经封印恶龙“碎影”于其中,因此又称碎影剑。碎影随着卡缪尔女士升上天界,这柄剑失去器灵,空置至今。琼恩拿到它,当时也没想太多,只当是女方家长的一件馈赠,按照塔瑟谷的风俗,算是见证男女双方爱情的一种信物。他是个巫师,匕首于他而言除了切水果就没其他用途,却没想到现在派上了关键用场。
龙看见了琼恩手中的匕首,它和提尔教会关系匪浅,当然知道这柄风之剑的来历和用途,也明白了琼恩的意思。“不行不行,”龙连连摇头,“我才不要做器灵呢。”
“为什么呢?”琼恩问,“做器灵有什么不好?”
“器灵没有躯体,只余意识,当然不好,”龙说,“哪有人会喜欢这种状态。”
“器灵的事情暂且放下,我们先来讨论几个问题吧,”琼恩说,“冰虹,你喜欢户外活动吗?”
“当然不,晒太阳会让皮肤变黑的,”龙说,“还是待在家里好,又舒服又自在。”
这个答案在预料之中,龙类本身就是一种很宅很懒的生物,冰虹显然更是其中的典范。“那你平时待在家里都做什么呢?”
“哦,那可就多了,我的兴趣爱好很丰富的,主要是看书、听音乐、画画,以及睡懒觉。”
睡懒觉也算兴趣爱好?琼恩实在无力吐槽,只好直接忽略。“你还喜欢画画?”
“嗯啊,我超爱画画的,可惜缺乏素材,作品不是很多。你对这个有兴趣?那下次我请你欣赏我的个人画册——对了,你不是艾弥薇的男友吗,能不能帮个忙,劝她答应做我的模特。”
模特?什么模特?
“艾弥薇很聪明,可惜有点缺乏艺术感,不太能理解我们这种艺术家?
?美的追求。我几次劝她做我的模特,她都不肯答应,差点给我翻脸,真是的,歌曦雅就比她好说话多了,”龙碎碎念着,“可惜歌曦雅一声招呼都不打就走了,我本来准备给她画十二幅肖像,到现在也没完成,以后恐怕也没机会了,真是遗憾哪。”
唔,艾弥薇不至于这么不近人情吧,只是做做模特而已,又不是什么难事,除非......等一下,你画的是什么画?莫非是不穿衣服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