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检举,并且获得证实的话,这个人不但可以免除罪罚,还能得到所有被抄家之人十分之一的财富。

甚至于朝廷还会鼓励所有买家们自己跑来检举,甚至是钓鱼来执法也行,反正无论怎样,同样可以获得十分之一的财富。

如此双管齐下,相信那些狗胆包天的商人们,基本上很少敢卖手炮给海盗、东瀛人等等的。

只要敌人的数量不是太多,那么大康的军队、水师和商人舰队就不会吃大亏。

但你说想要完全杜绝,恐怕也是比较难的事情。

自古贪心胜过一切,在重利的驱使之下,总有人会铤而走险的。

回到眼前来。

景和帝自然明白柳铭淇的用意。

一来是强调朝廷对于管制武器的绝对支配权,不能让手炮这种东西无序的流落在外,不然让那些敌人得到了,对于守城的大康军队来说,也同样是噩梦。

二来这也是给朝廷增加收入。

手炮他们从裕王府工坊买来的价格是一两银子一枚,对外出售给商人是五两银子一枚。

利润那是400%,堪称是暴利。

哪怕是除去了运输、仓储、管理等等成本,300%也是有的。

而且这笔钱直接属于中枢财政,由工部和兵部统一来管理,交付给江南总督府待售,最后缴纳钱到户部的账户上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