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魏国,白银也称得上是贵金属,但它并不流通于民间,准确地说。是几乎很少流通在一般百姓手中,那些高额消费的场所,还是会收的。

正因为流通不便利,因此,白银的定为不能称之为货币,只能称之为『贵物』,就跟珍珠、翡翠、玛瑙一个含义。

它跟魏国主要货币,即一两钱的换算,大概是八九十到一百一十这个范围,不过一般情况下。一两银子顶多只能兑换八十枚一两铜钱,毕竟白银终归不如珍珠等物贵重,若无法充当货币,便体现不出它的价值。『注:别跟一两银子等于一千文钱的概念搅浑,那种孔方兄的单位是“文”而不是“两”,换算下来,一文孔方兄价值仅相当于2。5株钱。』

再来说说『五千万钱』是什么概念。

整个魏国境内的魏人人口,大概在四百万到六百万左右,按平均七口人为一户算,大概是六十万户到九十万户左右。

打个比方。刨除魏国的『什二』田税,仅计算『户税』,假设魏国国内百姓都没有田地,按照每月每户二十两钱的『户税』计算。再排除缴纳不出户税而情愿履行徭役的可能性,再取六十万户与九十万户的平均值,七十五万户,每年大魏户部可以收取到『一万八千个万两钱』,即『一亿八千万两钱』,折合银两多少?一百八十万。

当然。这只是一个估值,并且大魏户部的纳税大头也并非是来自民间百姓的户税,而是田税,以及,各贵族、世家、豪门所缴纳的税收,金额远远不止这个数。

但有一点要提出,那就是,黄砷向赵弘润所提议的『五十万』,并非是白银五十万两,而是指价值白银五十万两的珍珠、玉石、漆器、铜器,这些东西在楚国十分便宜,尤其是珍珠、漆器与铜器,在楚国几乎不值什么钱,但是一旦运到魏国,其价值那至少是四五倍左右。

若是那『九十万』的城池赎金也谈成,相信这『一百四十万』,其价值要远远超过魏国一年的户部税收。

就这样,还未算上赵弘润从彭氏、闾氏等五个大氏族所收刮的财物,那些东西,可不像楚国会交割给魏国的那些廉价的珍珠、漆器、铜器,那些财物更加珍贵,运往魏国其价值翻个六七番不成问题。

“九十万……”黄砷长长吐了口气。

九十万换十八座城池,说实话谈不上亏,毕竟建造一座城池需要多久?两三年那是很寻常的事,至于耗资,那更是远远超过九十万两白银,即九千万两钱的价值。

但不可否认,九十万这个数字,对于楚国而言也不算小。试问,那些号称殷富的楚国大氏族,他们一个氏族所积蓄数十年乃至上百年的财物,有没有九十万都暂且两说。

可问题是,赵弘润咬死了这个价码,黄砷还真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