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3章:开幕(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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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吏部官员出现在庆王府的筵席中,这就有意思了。
看看得到雍王弘誉支持的刑部,看看有肃王赵弘润撑腰的工部,这两个府衙的官员哪怕有一个出现在庆王府的筵席中么?没有!
然而,赵弘礼还活着,可他监察的吏部却有官员出现在庆王府的筵席中,这就说明,吏部已不像当年那样全心全力支持这位原东宫太子了。
这不奇怪,毕竟世上本来就是雪中送炭者少、锦上添花者多,在如今的朝廷格局下,谁还会在意赵弘礼这个过气的原东宫太子呢?
不出意料的话,吏部内的官员们,恐怕早已倒向了雍王、庆王这两位炙手可热的储君人选之一。
而这个时候,赵弘礼突然弹劾『吏部左侍郎郗绛』,这就说明,这位原东宫太子不甘寂寞,企图卷土重来。
平心而论,所谓收受贿赂、徇私舞弊,很多时候取决于看待这件事的角度以及立场。
比如这次事件中的『吏部左侍郎郗绛』,其实这是一件非常小的事。
起因是甲榜上榜名单中,有一名考子是吏部左侍郎郗绛的友人之子,因此,郗绛在荐官的时候,稍有偏移,他将友人之子从名单中摘出来,推荐为上党郡内某一县的县令。
其实说实话,上了榜单的考子,其实都是有资格出任地方县令的,问题仅在于,郗绛忽略了前置位名次的几名考子,对友人之子稍微照顾了一下——否则的话,那名友人之子多半是候补官员。
这个问题大么?
说实话一点都不大,就像赵弘润推荐介子鸱在冶造局挂职『顾问』,朝中有谁说什么了么?没有!
而事后,所谓的『吏部左侍郎郗绛收受贿赂』,也只不过是其那名友人送了一盒珍珠之类的作为感谢而已——哪怕是相识多年的朋友帮你办了一件事,你总不能什么表示都没有吧?
因此,总的来说,吏部左侍郎郗绛只不过是在职权范围内,稍微照顾了一下友人之子而已,旁人可以说他不够正直,但不能说他知法犯法,毕竟那名友人之子,的确也是具有出仕资格的。
那么最根本的问题在于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