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狗轻轻地蹭她,伸出狗舌头舔她小手。

若是在以前,她定会拿开手,不让它添,再娇声责骂它大胆;然今天她没有嫌弃它,她落到如今这地步,只剩下这狗来安慰她,她除了感动,有什么资格嫌弃它?

她哽咽道:“我就是傻逼,竟然相信一个小男孩的爱情。”少年人的感情如雨后彩虹,虽绚烂却不能长久,很容易变。所谓的初恋,只是留待以后来回忆的。

她终下定决心离开王家、离开他。

心已碎,耗在这里纯属自虐。

外面天大地大,她为何要吊死在这棵树上?她爱他入骨,不代表这份爱卑微。若是她前世欠了他的,今生为他所做的,足够偿还这份情债了。

她便开始收拾行装。

真好笑,当初她计划逃走时,尚未行动就开始模拟打包,想着带哪些珠宝;今日真要走了,她却什么也不想带,哪怕多带一样东西都会让她觉得不堪负荷。

她现在急于要减负,不是增加负荷。

她把供桌上的馒头点心等吃的用桌布包了些,想带银子也没有,纸钱倒是有,可惜活人的世界不流通冥币。

想了想,她从脖颈中掏出一直随身配带的血玉鸳鸯犹豫起来。鸳鸯只剩一只了,另外一只给了王亨,真正成为他们的定情信物。她什么都不想带,然要她把这血玉鸳鸯解下来,她却又很舍不得,矛盾之极!

最后,她给自己找了个借口:她什么都没带,还不能带走这个吗?到外面换点银子也好。她不是舍不得,是没工夫也不能回房去取盘缠,去了就会惊动人,所以只好把这鸳鸯带走了。给自己找好了理由,她心安理得地把鸳鸯又塞进胸口,贴肉靠着,才踏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