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假期的确快要结束了,今晚咱们先不提离婚的事儿吧,先来抓蛤蟆。

你看,前面有蛤蟆在蹦呢,还是先顾眼前吧。”

原来,俩人说话的工夫,已经离着河岸不远了,手电筒照到远处,可不就看见有一个个黑色的小点儿,在雨里蹦怎么?

被曲维扬一提醒,巧莲也留意到了前面的情形,“哎呀,好多啊,快来,咱们抓蛤蟆去。”

或许他们遇上的正好是蛤蟆道,前面可不是好多蛤蟆在蹦怎么?巧莲心头一喜,也顾不得纠结什么离婚不离婚的事了,还是先顾眼前再说吧。

巧莲手里的手电筒虽然看着跟这时候的差不太多,实际上还是有区别的,灯光比较亮。

光芒照在了蛤蟆的身上,强光之下,原本还在蹦的蛤蟆,顿时就停下来一动不动了。

这时候只要走过去直接抓起来就行,所以才叫捡蛤蟆。

这事儿说着简单,可对于许多女人来说,却也不容易。

因为蛤蟆这东西是两栖动物,外表皮肤又凉又滑,抓在手里的感觉不怎么好,有很多人都不敢抓。

当然,对于巧莲来说,这一切都不是问题,她这种女汉子的性格,别说是抓蛤蟆了,就算是让她抓蛇,也完全没问题啊。

所以巧莲见到了蛤蟆,非但没有像有的女人那样尖叫,反而像是看见了满地金子一般,兴高采烈的跑过去就抓起来。

巧莲出门之前,就已经把口袋绑在腰间,只留一个小口。

因为她左手打着手电筒,右手抓蛤蟆,口袋没办法拿在手里,只能系在腰间,这样行动不受阻碍,抓了蛤蟆直接塞在口袋里就行,特别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