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莲一听是朱婉瑛,愣了下,这孩子自打年后留在了文工团,就一直没回来过。

巧莲倒是听别人说起,说是朱家两口子去县里闹了几回。

老朱媳妇在文工团外面撒泼打滚儿的赖着不走,差点儿让人抓起来。

后来还是县大队和卢玉珠出面调解,婉瑛每个月给家里五块钱,朱家人不许再去闹腾。

朱婉莹毕竟没成年,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她的父母就有绝对的权利干预她生活。

婉瑛为了以后不被打扰,为了能在文工团好好学习工作,也只能认了。

一个月五块钱给家里头,其余的自己留着。

最开始老朱媳妇是要十五块钱的,别说是婉瑛不同意,卢玉珠也不能同意啊。

在卢玉珠的强硬手段之下,老朱媳妇这才心不甘情不愿的接受了一个月五块钱的条件。

并且答应,从此以后,朱婉瑛不再归朱家管,她可以离开家独立。

卢玉珠还特意写了一份文书,找了人做见证,让老朱两口子在文书上签字画押,免得这两口子往后又来找麻烦。

老朱就是个泥腿子,老实巴交种地的,一听说那几个见证人的名头就吓坏了,当即就同意了签字画押。

就这样,婉瑛用每个月五块钱的代价,跟朱家有了个了断。

老朱媳妇回到大营,就各种败坏婉瑛的名声,说婉瑛忘恩负义。

朱家养了她十二年,到头来就是养了只白眼狼,翻脸不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