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异能人离开本地,前往外地,需要向本地部门申请通行许可证。

这只是前五条的内容而已。

在这项议案还在商讨阶段时,有某国议员a提出,要在项圈上注明异能人的姓名、年龄与家庭住址,给正常人类最大程度的安心。

一名觉醒了异能的议员b马上提出异议:“你说的‘正常人类’,是对我们极大的侮辱。我们也是人类。”

议员a反唇相讥:“是啊,所以我称呼你们‘异常人类’。正与异,只是一个中性词而已。”

议员b据理力争:“这样的文字游戏没有意义。‘正’与‘异’后,还有一个‘常’字。这样的命名方式,是赤·裸裸的歧视。我们除了有异能之外,有着正常人类的情感与情绪,立法不能剥夺我们正常生活的权益,我们不能被当做犯人对待。”

“歧视?如果我们放弃对你们的制约,你们的精神权益会得到权益,谁又能来保障我们的人身权益?”议员a冷静道,“你能保证你自己不去犯罪,可你能去保证别人吗?异能人像是持枪者,还是隐形之枪。我们只有同样持好枪,才能保护我们自身的安全。”

议员b站起身来,扫了一眼议员a面前的水杯,欲言又止一番后,皱眉道:“爱德华先生,希望你以后最好不要变成‘异常人类’。”

议员a不以为然,冷笑道:“如果有那一天,我会立刻自杀。”

下一秒,议员a眼前的水杯突然爆炸,热水与碎片四溅,烫得议员a惊呼不已。

在一片混乱中,议员b整一整领带,低头离席。

议员a的怒骂声从身后传来:“看看!你们看一看!这就是异能人!这就是不加约束后,他们会做出的事情!”

议员b头也不回,转身离开。

一名做场内服务的后勤人员跟了出来,亦步亦趋地尾随着他。

议员b停下脚步,回头看他一眼,直入主题道:“你能操纵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