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办法,只能想着在别的地方弥补一下。

比如说物质上面的。

和丁芸以十八年后天元集团百分之一的股份相许不一样,柳青给女儿的,是在她满月酒之后送了她一套羊城价值八百万的商品房,还有一间价值六百万的商铺。

这个不是苏毅留下来的遗产,而是柳青自己掏钱买的。

他现在有这样的经济能力了。

购置的房子和商铺都是地段好的,叶婉容也过去看了,她觉得很满意,柳青这才下单,全款买下,房产就登记在叶婷婷的名下。

这一千四百万的房产,所代表的就是未来的一份保障。

不管柳家出现什么样的情况,这一份房产都是属于叶婷婷的,产权所有人就是她。

以后就算柳家家道中落,也不会影响到叶婷婷拥有这一套房子。

在这座超一线城市有这么一套房子和一间商铺,以后叶婷婷什么都不用做,只靠着出租商铺,也能够拥有体面的生活。

叶婉容现在自然不会带着女儿住进新买的房子里面去,也不会自己开商铺,而是选择挂在房产中介租给别人。

房产过户到叶婷婷的名下,以后这房子和商铺的租金,自然就成为了叶婷婷的收入。

这就等于说,叶婷婷还在襁褓之中,月收入就已经过万,比很多城市小白领的收入还要高。

当然,这钱还是有叶婉容这个监护人来管着的。

叶婉容现在也不是缺钱的人,也不可能贪污自己女儿的钱,只会给她存下来,或者是用在她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