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必要。

一方面法律流程繁琐,举报人通常生会儿气就算了。

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个人举报,有关方面可能压根不受理。

但,

如果是法律团体动手那性质就不一样。

尤其是现在部分失智人群竟然跑到陈临微博下面侮辱谩骂——陈临是具备影响力的公众人物,受到辱骂后名誉损失的界定也是不一样的。

其中部分人的评论甚至有了数千的点赞和转发。

这就很妙了。

陈临想了想又道:“对了,你们谁要是有关系可以让法界的朋友们联合行动起来,净化网络,人人有责嘛。”

众人:“……”

夺笋呐!

强行把自己绑上官方战车?

但这也确实是可行的。

互联网因为其虚拟性和隐蔽性,被相当一部分人群变成了粪坑。

他们在现实里唯唯诺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