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他并没有佩戴面具。

与狐狸那种仿佛是从影视剧里走出来的英俊优雅形象不同,他的面容普普通通,脸上挂着两垂横肉,嘴角总是不自觉向下,长着一副黑社会打手的模样。

身材魁梧,虎背熊腰,由于上半身肌肉过于壮硕,看起来甚至有些矮胖,但他可一点都不矮,足足一米八的身高。

狐狸在闲着无聊的时候还帮他测量过,仅仅一个上臂的臂围就有七十厘米,这是极为恐怖的数字。

就……

一巴掌扇死三个小狐狸的那种程度。

他用指头摩挲那枚带着刻痕的怀表,并没有放回自己胸前的衣兜里。

这枚怀表是在避难所的时候,一个母亲送给他的,因为他从交战区中心的枪林弹雨之中救下了一个掉队陷入险地之中的小男孩。

相较于那些虚无缥缈的荣誉和勋章,这才是他真正珍惜的东西。

如果没意外的话,他该成为一名警察的。

想到这里,妖风又在心里叹了口气。

这件事已经成为了他的执念,并没有随着时间消逝而消逝,反而更加膈应。

就像是横亘在血管里结团状的红血球,每一次心脏的跳动都会阻滞浑身血液的通畅。

要是能够做一天警察就好了。

而现在自己只是个罪犯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