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那已经是十三年前的事情了。

对现在的他来说,二十七岁都是比他年轻的女孩儿。

这不重要,因为他喜欢的一直是十八岁到二十岁的漂亮女孩儿,这一点始终不变,也足以证明他是多么专一的一个人。

而且白小姐的年龄肯定比他大,而且是四位数起步。

这也没什么问题。

问题是......白小姐她看不见啊!

世间一切在她眼里都只是扭曲的肉块罢了。

不过洛小姐说白小姐只能看到自己,这也是她对自己如此执着的原因。

那应该不会发生明明是采耳却捅进自己鼻孔的情况。

可问题的关键是......她掏耳用的不是掏耳勺,是特么触手啊!

是手指头边长之后分裂出的有着无数细小肉芽的触手啊!

虽然是触手,但是很舒服。

虽然很舒服,但是是触手!

还会有丝分裂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