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 立威(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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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烈阳剑三字,顾世维和莫如晦的眉头几乎同时一挑,但是随即看向对方,闭口不语。王命金牌乃是大燕官方层面授予钦差的最高权限,持王命金牌如朕亲临可以调动郡兵,若遇战时文官五品,武将四品以下可以便宜行事。小事立决,大事直奏君前,奏章
不必经过通政司,也不许任何人私自拆阅拦截。于大燕的官方体制而言,这已经是了不得的重权,但终究也有其上限所在。这样既能保证钦差开展工作,也不至于因为所派非人破坏局势,导致地方失控或是造成不可逆
转的损失。于朝廷的制衡之道而言,亦是极高明手段。烈阳剑和王命金牌,就完全不可同日而语。烈阳剑乃是刘威扬佩剑,他持此剑征战沙场,便是当日无定原之变,他佩戴的也是这把剑。换句话说,烈阳剑就能看作刘威扬的化身。这把剑的权限没有法统上限,持此剑者可以为所欲为不受辖制。即便抛去立场看,也是为善可造福一方,为恶可祸国殃民。这种权柄怎么能给出去?又怎能给一
个枭卫?
再说刘威扬话说得明白,邺锋寒以下人人都可便宜处置。要是王祐发疯,把莫崇山或是神策军主将杀个人头滚滚,又有谁能阻止他?哪怕是想要抓住这次机会打击神策军的顾世维都担心这样安排会导致不可控的恶果,更奇怪燕皇为何对王祐如此偏爱。但是这时有莫如晦在,便不能站出来阻挡圣旨平白
替对手挡箭,只能期待着情况不至于彻底失控,王祐能够懂得平衡之道,不要让事情变得不可收拾。
莫如晦则琢磨着:刘威扬这番安排,等于把王祐摆上台面。是吃定了我们不敢杀他,还是说另有所谋,让王祐当棋子,引人入局?这却不可不防!
见两人都不开口,刘威扬冷声道:“二位卿家既然都没话说,事情就如此决定吧。太师,你来拟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