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很清楚,她看不起我,八成觉得这笔我碰过,觉得脏。

这话其实很伤人,很伤我自尊,让我当时愣了好久,脸还发烫的厉害,至于这支笔,我最后也没有扔,一直藏在家里,主要是想激励自己,将来一定要混好一点,堂堂正正地把笔还给周晴……

高中毕业以后,我没继续念书,选择混了社会,在餐馆洗碗,每天过得浑浑噩噩的,像一条狗。就是那支钢笔,我还时不时拿出来看看,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能混出个人样来。

也是时来运转,有天晚上下班,回去的路上,有辆奔驰车出了车祸,我将满脸是血的奔驰车主送到了医院,结果到第二天,车主的家属找到我,给了我十万块钱作为答谢!

十万块钱在当年算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了,能在我们县城买一套房子!但当时的我还小,也不知道该去干点什么,正好这时候我二叔当兵转业回来了,当即拍板决定用这笔钱做启动资金去做生意。

我从小是二叔看大的,当然很听二叔的话,当时就想,他全赔了也没有事,大不了从头再来,结果,在军营里打拼那么多年的二叔,很能干,很快就用这笔钱做出了一些成就,几年下来就成立了一个小型的服装厂,账面上的流水也有几百万了,还成为了县里的明星企业,总之日子一天比一天好。

其实(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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