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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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东林拿出了在部队里吃饭的架势,三口两口吃完了早饭,从佳慧手里接过英宝,好让她腾出手来吃自己的早饭。
一桌子坐着,赵东林的举动自然没能逃过全家人的眼睛,张巧儿不动声色的抿嘴笑了笑,木头儿子也知道疼媳妇了。
而坐在佳慧对面的郑月芬呢,看到大伯哥的举动后斜了一眼丈夫赵东河,都是一家的兄弟,别人知道疼媳妇帮着带孩子,自家这个呢,正长着大嘴往里塞饼子呢。
董佳慧端起自己那碗半温的粥,拿了个玉米饼子,开始了自己在赵家的第一顿早饭。
赵家的早饭跟董家的很像,都是少米多汤的米粥,不同的是董家常在粥里加红薯,而赵家在粥里加的是玉米。
在这个杂交水稻还没有培育出来的年代,机械化种植也没有普及,农民种地不易,辛苦一年种出来的粮食还要上交一部分给国家,以供应城市居民的生活。
这种情形下,家家户户也只是勉强填饱肚子,敞开了喝大米粥是不现实的,赵家已经算是村里条件不错的,这粥也只是半汤,还加了玉米粒,既能节省细粮,又能添加饱腹感。
“妈,我今天要跟着一块儿下地吗”
董佳慧在董家的时候没有下过地,因为她是嫁出去的闺女,在农村,嫁出去的闺女就是泼出去的水,她的粮食关系也就跟着转到了夫家,所谓“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就是这个道理。
农村离婚的现象少,即便离婚后回了娘,那也不能算队上的人。
因为出了工就得算工分,按劳计酬,除了分配口粮外,还有年底的现金分红,由队上全年总收入扣除生产成本和各项提留,按总工分与每人总出工数计算出来的钱。
理论上多一个人出工就要多算一份分红,别人分到的自然就少了,也算侵犯到了其他社员的利益。
但现在的情况不一样,她嫁给了赵东林,从此后就是赵家的一份子,自然是该出工的。
董佳慧问了这话后,妯娌郑月芬也好奇的看向婆婆张巧儿,她当初跟赵东河结婚是三天后下的地,她好奇婆婆会怎么对这位新嫂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