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零四二章 范仲淹(第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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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稳的放下了茶杯,范仲淹掩了一下湿润了的袖子,说道:“可知我庆历旧事?”
“自是知晓。”王言笑道,“不过学生非是变法,而是施政地方。”
“通判职责何在?”
“与知州同领州事,一同签押公文,掌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等事。监督知州,推举州官。有时时上书官家之权。”
严格说来,通判是一州的二把手,当然这是名义上。一把手、二把手还是其他的几把手,都是看人的。坐不住位置,掌不住权柄,管不好手下,几把手都是白费。
好比他的土豪老丈杆子,盛是不揽权的,同知州一团和气,同其他州官一样是一团和气。就安安稳稳的做好他的本职,谁也不得罪。这样做官,他怎么可能坐实二把手的位置,权力基本都是下放的。
范仲淹摇了摇头:“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等事,皆要与知州相商,非你一言能决。且具体职司,亦要与知州相商,与你兵民,便是兵民。不与职司,便是空头通判。你讲施政地方,然则落在朝堂之上,便是私行新法,祸乱万民,动摇国本之举。子言,切不可操之过急。”
“听闻杭州有匪患,学生自领督练厢军,不知可否?”
“杭州并无匪患。”
“过几日便有了。”
范仲淹的眼睛猛然睁大,定定的看着眼神丝毫不避,一脸微笑的王言。
在一边听着两人交流,顺便添茶倒水的范纯仁也是惊呆了,一样有些不可思议的看着王言。
过了片刻,范仲淹摇了摇头:“坏了规矩。”
“范公,规矩从来都是人定的,变法,就是要坏规矩。范公欲革除三冗弊病,上书条陈十事,然则得利之人,何能是范公一句话便要拱手让出手中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