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处罚(第7/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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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初五,端午节这一天,朱瞻基接见了从林州返回的几个内侍,他们带来了刘万的书信。
看到刘万的书信,朱瞻基对他越发满意了。
从这件事上,刘万能够想到他现在针对宗族的一些计划,说明他是个有脑子的。
这件事虽然不大,但是确实是一件极具代表性的案子,这是宗族法度与朝廷法度一次碰撞。
虽然这个案子发生在朱棣刚登基的时候,但是对于这个时代来说,这件事并没有过时。
如今的朝廷对天下的管理,基本上只是到县一级,基本上,到了乡里,就是实行的村民自治。
朱元璋时期,大明乡间成立了无数的乡老会,这些乡老大部分都是由族长,解甲归田的老兵们组成的。
他们拥有议事,处事的权力,甚至可以见官不拜。
乡老的权力大小,基本上与本人的威望有关,他们在处理许多事务的时候,大都以过去的经验或者是当地的习俗为依据。
这种处事方法的确有环节民间矛盾的作用,成为朝廷法度的有效补充。
但是,这中间当然也有许多碰撞和矛盾。
而且许多族长也因此作威作福,成为地方一害。
这个时候,朝廷并没有一套完善的处理方案,即便是有了冤案,错案,也无法进行修正。
皇权下乡,对如今的生产力来说,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朝廷如果想要让皇权下乡,耗费的成本绝对会大的惊人,而且不一定能取得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