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寄舟咳了咳。

刘三是县城里臭名昭著的混混,最喜偷鸡摸狗,因家里有点小财,以前犯事给官府塞些孝敬,案子都不了了之,看新知县的做派,应该是个好官,而刘三落得这番下场,完全是咎由自取。

“换条道走吧。”

“好嘞!”张福熟练地调转方向,最后看一眼衙门,想到豆腐张媳妇的身子,脑海里不知为何又浮现大姑娘含珠的花容月貌……幸好理智尚存,没敢往多了想。但毕竟受了刺激,夜里张福做了一场梦,一个他只敢自己偷偷回味不敢对任何人提及的梦。

张福沉浸在美梦里的时候,新知县沈泽却正在私审刘三,“今年多大了?几岁开始偷人的?”

刘三纳闷地看着面前的男人。

沈泽看起来三十多岁,面白无须,生了一双招女人喜欢的桃花眼,虽然有点胖,依旧是个美男子,至少比他好看多了。而刘三疑惑的是,这人明明都判他刑了,怎么大半夜又来审了?

不过底下那东西能多留一刻,总是好的。

刘三乖孙子般回话:“回大人,小的二十四了,那个,十四岁就跟隔壁家的杏花好上了。”

沈泽颔首,取过桌子上的纸笔,低头问他:“十年,偷过不少人吧?跟我说说,容貌年岁住处,你说得越多越清楚,减刑的机会就越大。”

刘三怔住,难以置信地盯着沈泽,再看看空无一人的牢房门口,忽的就懂了。

敢情这位知县大人也是好这个的?先跟他要了女人的名姓,他再寻过去,只要说出他的事,那些女人哪个敢不从?

也就是说,他遇到同道中人了,可以保住命根子了?

简直跟死里逃生似的,刘三喜出望外,再不耽搁,将自己碰过的脸蛋拿得出手的都招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