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一章 巡检法(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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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李东阳却挑破了这个窗户纸。
他给出的解决办法,就是要每一个县掌控一定的武力,以此为核心,征发百姓为民壮,用来剿匪。
同时也加大了一些巡检的职权。
在大明体制之中,巡检有检查路引,打击私盐,似茶等事情。
而李东阳有意将巡检司纳入县衙下辖的常规机构。并加以改造。
总体上来说,一个县下面要管的是儒学,巡检司,驿站,课税局,河泊所,仓库,等各个官员。
也有县丞,典史,主薄,仓大使等官员。
但是这些机构除却儒学之外,其余的都不是常设,有的县有的县没有,并没有一定之规。而每个县都有六科,却都是胥吏掌管的。
真正的基层运作之中,朝廷的法度政策,到了这里,那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了。
而基层还有很多难解的事情,要县令不能仅仅靠着朝廷威望,必须要有实实在在的武力。李东阳所遇见的事情,是其中一桩。
其实朱祁镇在奏疏之上,也看见不少,很多地方官死的莫名其妙。
很多地方官都死在任上,为盗贼所杀,但是细数这些盗贼,其实也没有多少人,不过几百人,甚至更少一点。
朱祁镇对李东阳提出的这一点原则上是赞同的。
在朱祁镇看来,李东阳改造后的巡检制度,其实与警察已经差不多了。也有利于朱祁镇往里面掺杂私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