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深藏的骄傲(第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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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陆晨并没有被砸晕过去,了解了价格之后,他开始仔细地查看其它条款。
越看脸色越是难看。
出让《同桌的你》除了署名权之外的所有版权条款算正常,陆晨也认可,但是不允许他在任何公众场合继续演唱这首歌是什么鬼?
也就是说他卖了歌之后,连在忘忧草酒吧里都不能唱了?
还有一条就是轻雨传媒对他的作品拥有优先权,在前者没有确认放弃之前,他不能将自己以后所创作的作品再转让给第三方!
简直没有天理!
如果陆晨没有仔细看合同就匆匆签了下来,那就等于是被绑在了轻雨传媒这条船上,失去了对自己作品的主动权。
高价利诱的背后果然是埋伏着陷阱的。
陆晨明白过来,很坚决地将这份合同还了回去:“抱歉,这份合同我不能签。”
同样的话,他在昨天跟苏轻眉说过一次。
宋信伟正等着陆晨签字,完全没想到陆晨会拒绝,不由愕然:“什么?”
陆晨将话复述了一遍。
这次宋信伟总算是听明白了,他有种被羞辱的感觉,当下就变了脸色:“我能知道为什么吗?是因为价钱的问题吗?”
“那我想你应该知道,这个价钱是别人不可能给出来的!”